在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中专部就读,学生有机会申请各类奖学金。奖学金的设立旨在表彰和奖励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或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优秀学生,激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
奖学金通常分为几个层次。一是国家层面或省市政府设立的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奖励标准较高,评选要求严格,主要面向特别优秀的学生。二是学校自行设立的校级奖学金,可能分为一、二、三等或单项奖(如技能竞赛奖、精神文明奖等),覆盖面相对更广。三是企业或个人捐资设立的专项奖学金,可能有特定的奖励方向。申请奖学金一般需要满足以下基本条件:遵守校纪校规,品行优良;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前列;在技能竞赛、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具体的奖学金种类、金额、评选名额、申请条件和评审程序,由学校根据当年政策制定并公布。对于品学兼优的学生而言,获得奖学金不仅是对其努力的肯定,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家庭的经济负担。

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中专部)基础信息
建校日期:2002
院校类型:职业学校
学校地址:广州市白云区石井石潭西路30号(石井校区)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省直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办发[1996]22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建立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的批复》(粤府函[2002]146号)精神,2002年4月19日,在广东司法学校和广东省司法警察学校合并的基础上组建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它是具有高等学历招生资格的省属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学校。
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中专部)规模
学院设龙洞、石井两校区和增城实训教学基地,总部设在龙洞。学院为副厅级建制,归省司法厅管理,在教学及专业建设等方面受教育厅、教育部指导。学院是全省司法行政系统高等法学教育基地、司法行政系统干部培训基地和监狱、劳教工作理论研究基地。学院占地面积308.8亩。学院现有教职工308人。
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中专部)办学思路
充分利用学院的教育资源,发挥行业办学的优势,遵循高等职业教育规律,努力探索警学结合的发展道路,以创新促发展,努力实践教育观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管理体制创新和教学手段创新,为社会经济发展和国家民主法制建设服务。
招生要求
1、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其他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2、艺术类专业考试与录取原则:我院艺术类专业认定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对体检合格、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及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州、直辖市)艺术类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投档考生,依据考生的专业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
3、学院录取将遵循平行投档原则,由高分到低分,综合考察,择优录取。在专业录取上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结合专业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进行调配,建议考生在填报时候按照自己意愿填报两个以上专业志愿,并服从调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