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工贸职业学校作为公办中等职业学校,严格执行国家及省市规定的收费标准,学费并不昂贵,相较于普通高中和民办学校,其费用处于较低水平。更重要的是,国家为中等职业教育学生提供了非常完善的减免和资助政策体系,极大地减轻了学生家庭的经济负担。
首先,所有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均享受免学费政策,这是国家的一项普惠性政策。其次,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每生每年平均为2000元,具体根据困难等级分档资助。此外,品学兼优的学生还有机会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地方政府、企业设立的奖学金。学校自身也可能设立校内助学金、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等。对于来自特殊困难家庭的学生,学校还会采取一系列帮扶措施,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学生在入学时,学校会详细宣讲相关资助政策,并指导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申请。

青岛工贸职业学校基础信息
建校日期:1965
院校类型:职业学校
学校地址:青岛市李沧区永年路25号
青岛工贸职业学校,学校座落于青岛市李沧区永年路25号,占地22934平方米,直属于青岛市教育局,是一所以工科为特色的山东省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学校始建于1965年,前身为山东省青岛第四十五中学,拥有初中、高中部。1986年起开设校企合作职业班。1987年最后一届普高生毕业后,学校改为初中、职业中专并有的完全中学,1997年9月学校加挂青岛第十四职业高级中学。2000年9月,学校完成初高中学制分离,成为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校名变更为青岛工贸职业学校,并确立以工科专业为主要办学方向。
招生对象
面向全国招收初中、高中”男女在读生或毕业生,五官端正,身体健康,遵纪守法的艺术特长生和艺术爱好者,条件突出者可放宽年龄限制。
招生要求
1.在文化、专业均符合规定要求的前提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满为止。
2.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执行教育部及各生源省的有关招生政策,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
3.录取时,由我院在调档范围内遵循“专业优先”的原则,按高考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录取的,如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院根据考生分数和各专业具体情况调剂到相应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且不服从调剂的,则按退档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