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烟台艺术学校就读,品学兼优的学生有机会申请并获得奖学金。奖学金制度旨在鼓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提升专业技能。奖学金通常分为几个类别,包括由政府设立的国家奖学金和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或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学校自身也可能设立校级奖学金,对在学年内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品德表现等方面综合优异的学生进行表彰和奖励。此外,可能还有针对特定专业或专项技能比赛的单项奖学金,例如在省级、国家级重要艺术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可能会获得额外奖励。一些与企业或校友合作设立的专项奖学金也可能存在。申请奖学金一般需要满足一定的成绩排名、品德考核等条件,并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和评审。奖学金的具体设立种类、金额、评选办法,需以学校当年正式公布的政策为准。

烟台艺术学校基础信息
建校日期:1958
院校类型:中专学校
学校地址:烟台市芝罘区福山路35号
山东省烟台艺术学校创建于1958年。1993年被确定为省部级重点中专;2001年成为国家级重点中专,并开始自主招收初中起点“三二连读”五年制艺术专科生。学校位于风景秀丽的东海之滨—烟台市,占地43980平方米,建筑面积22350平方米。
烟台艺术学校开设专业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三二连读”大专班设有:群众文化艺术、美术、声乐、器乐4个专业,中专班设有:舞蹈、器乐、影视表演、艺术模特等6个专业,在校生1300多人。现有教职工200人,其中专任教师180人,高级职称68人,中级职称80人。学校以创名牌学校、育一流人才为宗旨,从严管理、从严治学。
烟台艺术学校教学管理
对学生实行全封闭管理,使学生有一个健康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坚持一手抓教学管理,一手抓师资队伍建设,不断引进高等艺术学府和专业拔尖人才来校任教,使教学质量、教学水平逐年提高,教学效益明显增长。由于管理严格,治学有方,学校连续多年被评为烟台市文化系统“先进党组织”、“烟台市职业教育先进学校”、“烟台市明星学校”,被省文化厅、省人事厅授予“山东省文化系统先进集体”;被省教育厅授予“山东省教育先进单位”光荣称号。
招生要求
1、普通中专3年级学生且年满17周岁;
2、普通中专1、2年级在校生不可报考;
3、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持大专毕业证者;
4、专升本考生持大专毕业证者;
5、满足以上条件且持有二代身份证原件(一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及户口本不可报名)。
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对考生实行德、智、体全面考核,为国家公平、公正选拨人才。
2、我院录取原则: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进档考生按总分顺序,根据专业志愿安排专业。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愿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院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考生,作退档处理。
3、我院执行国家加分或降分政策,考生依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加分与降分政策投档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