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复试原则:
1 、学院针对理论类和实践类两类研究方向的不同要求,确定两种复试标准。
理论类:外语 50 分,政治 50 分,专业科目 60 分者进入复试;
实践类:外语 30 分,政治 50 分,专业科目 55 分者进入复试。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必须达到 60 分。
2 、所确定的复试标准,仅限于考生进入复试的标准,不等同于录取标准。录取原则及方案将于复试结束后由招生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二、复试具体方案及复试考生名单:
1 、研究生部:外语 30 分,政治 50 分,专业科目 55 分者进入复试。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必须达到 60 分。
三、博士生复试安排及要求
1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请于 5 月 13 日上午 8 : 30 — 11 : 30 ;下午 2 : 00 — 4 : 00 到招生办公室报到。报到时需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并携带三张 近期 一寸免冠照片。《复试准考证》将于报到时核发。
★ 报考定向或委托培养的考生参加复试时必须携带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
★ 凡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请于 5 月 9 日 持本人签字的成绩复核申请到招生办公室申请复核成绩(咨询电话: 010-64771058 ),其它时间恕不接待。
2 、报考研究生部的考生参加复试时需提交原作 5 — 8 件(创作不少于 2 件,大型雕塑、壁画创作的完成作品可提交不小于 A4 纸的照片,雕塑需三个角度的照片)。
★ 考生报到后,本人直接将作品原件交学院多功能展厅;作品上不得出现个人姓名及名章。
★ 5 月 15 日 下午四点考生直接到学院多功能展厅领取本人作品原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