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华女子学院是由国家举办、由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主管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学校前身是1949年由宋庆龄、何香凝、蔡畅、邓颖超、康克清等革命前辈亲手创建的新中国妇女职业学校。1995年更名为中华女子学院。2002年经教育部批准,学校转制为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2012年12月,学校通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正式获得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资格。欢迎广大考生报考!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妇女儿童事业,具有社会责任感、社会性别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具有调查研究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政策倡导与执行能力、管理服务机构能力或社会纠纷调处能力,能够掌握运用国家政策法律、社会工作理论和方法,处理妇女儿童家庭实际问题的复合性应用型社会工作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专业学位类别及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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