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报考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
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
或获得学士学位 6 年以上(含 6 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
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 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
4. 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
荐意见。如有其他推荐意见,可一并提交。
5.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并在 CSSCI 来源期刊
(不含扩展版)或 SSCI、SCI、A&HCI 检索期刊上独立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
五篇及以上与报考专业相近或相关的学术论文。
6. 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解放军政治工作部有关规定办理。
7. 获得境外大学硕士学位(毕业)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资
格认证;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毕业)证书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
证明(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或毕业时间)。若被录取,在报到时须提供硕士学位(毕
业)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报告,否则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8. 报考少数民族骨干专项计划的考生必须为少数民族,我校不接受汉族考生报
考博士少民骨干专项计划。请考生提供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
教处(高教处)签署意见的《报考 2022 年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
记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