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会计学专业(国际会计方向)(120303K)
Accounting (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具备会计方面专业知识和能力以及较高的英语水平,掌握国际主流会计准则,能在涉外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等部门从事会计实务以及教学、科研方面工作,具备一定国际竞争力的应用型人才。
二、培养规格
1.基本素质要求:有坚定的政治方向,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里素质。
2.基本知识要求:扎实掌握经济学和管理学的基础理论;熟练掌握会计学相关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以及国际会计领域方面的知识;熟练掌握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国际会计准则以及相关的国内和国外的经济法和税法知识。
3.基本技能要求:具备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熟悉常用的办公软件操作以及网络知识,熟悉财经管理信息系统。
4.基本能力要求:掌握了企业财务会计的工作流程,具备独立进行会计信息收集和整理的能力;具备较强的财务信息分析能力和财务决策能力;具备熟练应用国际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法规独立进行涉外会计实务操作的能力;
三、修业年限
标准修业年限为4年(可在4-6年内完成。最短4年,最长6年)。
四、修业选择及学位授予
1.在天津师范大学4年至6年内修满教学计划规定学分,且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可获得天津师范大学学士学位。
2.前两年在天津师范大学修满计划规定的97学分必修课,英语成绩达到要求,到国外协议校跨校修读。在规定修业年限内,修满国外学校规定的学位课程学分,通过学分互认互换达到学分标准,且达到本校和国外修读学校学位联授条件的,可获得联授双学士学位或三学士学位。
3.在规定修业年限内,到国外跨校修读,没有达到修读校学位授予条件,其所修读学分通过学分互认互换,纳入天津师范大学总学分。如达到本校规定学分标准且符合学位授予条件,可获天津师范大学学士学位。
4.修业年限内在天津师范大学就读,总学分规定为140学分。其中,两年内在本校修满97学分必修课的,方可有资格申请跨校修读。跨校修读同时应具备英语最低要求(雅思6.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