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培养目标
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以下简称MPA)旨在为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及非政府组织培养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掌握系统的现代公共管理理论、知识和方法,具备从事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分析的能力,能够综合运用管理、政治、经济、法律、现代科技等方面知识和科学研究方法解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公共管理专门人才。
我校MPA下设城市管理、信访与社会矛盾冲突管理、公共组织管理等专业方向,学生入学后根据各自的研究兴趣及导师情况选择方向,各专业方向介绍如下:
(1)城市管理方向旨在培养具备现代城市管理先进理念,系统掌握现代城市管理理论与方法,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与决策能力,能够预防和解决城市治理、城市社区管理、城市安全运行与应急管理等领域公共治理问题的一线应用型管理人才。
(2)信访与社会矛盾冲突管理方向旨在为北京市信访系统培养能适应社会发展,掌握信访相关法律法规和现代信访工作技术,满足信访工作科学化、学科化、专业化和数字化的新要求,解决社会治理、社会矛盾化解方面问题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3)公共组织管理方向旨在为各级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和非政府组织培养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具有政策决策和分析能力,能够通过制度创新和手段创新提高组织管理效能,服务于社会公共事务领域的高层次应用型管理人才。
2. 培养特色
(1)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有关MPA培养方案的要求,充分发挥我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特色办学优势,基于首都北京的实际情况,以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及各类非政府组织的高层次管理人才需求为导向,结合各方面专家的意见,培养研究生具有良好职业素养,具备公共管理、社会治理、公共政策制定与分析、社会矛盾化解等能力,能胜任复杂的公共管理工作。






